从2005年开始,国家有关部门规定,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,如毕业生出现违约情况,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。这对于在求职中处于弱势的毕业生来讲是个好消息,用人单位对违约金再也不能"漫天要价"。 这个规定维护了毕业生的利益,但也希望毕业生能讲诚信,不要频繁流动。毕业生在就业之初频繁的流动,对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是极为不利的。 某大学2005届毕业生小陈,正在准备1月份的考研,在校内的一次招聘会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,小陈为不错过机会,便与单位签订了协议书,同时也不放弃读研究生的准备。他在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,加上了"如本人考上研究生,凭录取通知书,该协议效力终止。"毕业生还可以把协议期内工资的多少、违约时是否交纳违约金等易产生纠纷的条款附加上去。同时毕业生需明确,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,就业协议书的使命才告完成。 (责任编辑:徐梦媛) (声明:来源全息网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全息网所有。凡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使用时必须注明“稿件来源:全息网”。本站部分内容来自网络,来源或作者标注难免有疏漏之处,如有异议,请联系本站,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。) |